近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刘晓宇律师团队代表律所成功中标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法律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中银律师事务所将有机会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关于诉讼与仲裁、投资与并购、公司综合类法律事务、银行与金融、劳动争议、知识产权、国际业务、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合规与风险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简称“中影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由原中国电影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中国电影器材公司、电影卫星频道节目中心、北京电影洗印录像技术厂、华韵影视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组成,是以影视产业为依托,多种产业综合发展的国内一流的大型电影集团,是中国大陆唯一拥有影片进口权的公司,而且是中国产量最大的电影公司。中影集团对外投资企业三十余家,2010年中影集团联合7家战略投资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77),2016年8月9日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登陆A股市场的电影国企。
中银律师事务所将秉持“客户至上、专业合作、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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