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主导,破“单打独斗”困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责任体系,成立由县委政法委主导,公安、信访、司法、国土等十余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组,将镇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评指标,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厘清“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镇街”三级责任关系,全流程无缝对接,实现摸排、评估、流转、化解、回访、追责等各环节有人管、有人处,逐步构建基础共建、责任共担、齐抓共管、问题共治新格局。
二、分类转办,解“条块分割”难题。为解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部门多,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存在漏管失控的风险这一难题,南城县公安局建立矛盾纠纷分类转办机制,在警情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按属地、属事原则分类转办。强化属地管辖原则,针对已纳入视线的一般类和关注类纠纷,纵向分流到乡、村调解组织,落实各村委会、村小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职责任务,将责任分别落实到具体的村小组、村委会干部、社区干部和社区民警,实现明确责任+快速调处;同时,针对婚姻纠纷、建房纠纷、土地纠纷等行业性较强的纠纷,按照部门职责进行梳理分类,横向分流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以及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完善正式交接手续,推动属地派出所和有关部门上下联动、互通信息、共同研判,实现分类管理+精准调处同步入轨。现已推送转办矛盾纠纷12起,合力避免“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三、源头干预,焕“有的放矢”新颜。开展“一村一警驻网格”活动,派出60余名民辅警分赴各行政村,以驻村干警身份参与和指导,在协同排查劳资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纠纷、家庭邻里纠纷等方面发挥前哨作用,为基层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工作中,民警树立先防优于后治的理念,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在警情处理和执法办案过程中,挖掘双方对立的深层原因,找出深层矛盾,从本质上“有的放矢”开展工作。按照“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回访制度,在“关注类”“重点类”纠纷调解后定期进行回访,确保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巩固调解处置成果;对个别联合调处后仍未彻底化解,以及由于其他原因不具备调处化解空间的案件,建立矛盾纠纷甄别疏导机制,逐一开展上门见面疏导和落地核查化解,对双方当事人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提供一定程度的法律援助,由驻所法律工作者协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歧、化解矛盾,实现动态研判+引导调处,避免因矛盾一时未化解引起升级,最大限度消除潜在现实危害。开展“一村一警驻网格”活动以来,摸排基层矛盾纠纷267起,回访纠纷当事人188人次,协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5起。
四、社会参与,开“共治共享”新局。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有效的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治保组织、老党员等基层力量地熟人熟、威望高、群众信任的优势,积极参与到邻里积怨、家庭矛盾等引发的纠纷调解中;在全县广泛聘请离退休干部、律师、社会自愿者等人员进驻派出所调解室,整合多方工作优势,充实联动调解体系,探索推出矛盾纠纷风险“红黄蓝”三级联动处置机制,联动排查、联动化解、联动稳控,信息共享,真正实现“1+1>2”的工作质效;建立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乡贤精英、村老族老等关键人参与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将公安民警的法治优势和他们的威望优势有机结合,在调解工作中起到关键的推动和“定音”作用,缩短调解时间,提高化解成功率。今年通过发挥基层组织力量优势共化解矛盾纠纷352起。
五、政策引导,倡“文明新风”氛围。在辖区主要交通要道、商超及学校周边等人员密集地印刷纠纷法制宣传标语18条,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覆盖全县13个乡镇。法制、政工、治安等警种部门通过“百万警进千万家”“民调评警”等活动,联合辖区派出所深入村社开展宣传送教活动,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邻里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大喇叭、微信群、上户宣传、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现场讲解等形式,用典型案例和“大白话”“身边事”释理说法,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家庭美德和文明家风,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着力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乡风民俗,引导矛盾纠纷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倡导群众做和谐家庭、和谐邻里的倡导者、推动者,共建乡村良善之治。